公告序號:1 主旨:補充公告101股東常會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 公告內容: 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30日起至6月28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1年4月29日,因逢假日,故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4/27(五)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以掛號郵寄 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 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 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 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