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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
董事會決議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201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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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 2.增資資金來源:101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6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5,6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基準日。 (2)如嗣後因辦理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 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則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案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須修正時,擬請股 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