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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石照明:代孫公司GREATSUPER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資金貸與達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
2012/7/6 下午 04:39:00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1/07/0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中山湯石照明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009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07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5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舊約到期展延)。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68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257 5.計息方式: 年息3%,視金融機構資金成本機動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年結算付清。 (2)日期: 2015/07/0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774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資金貸與期限2011/4/7~2013/10/6美金壹佰萬元,分二期償還本息, 第15個月償還美金伍拾萬元,故2012/07/06期限到期應償還美金伍拾萬元, 續借展期三年至2015/7/6日到期償還本金美金壹佰萬元,利息按年結算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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