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民國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 利(現金股利)新台幣55,572,000元、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5,557,200股,上開盈餘轉增資案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八月二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0243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701010印刷業。 2. c702010製版業。 3.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805030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6. 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7. 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 8. f113020電器批發業。 9. 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10.f401010國際貿易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277,860,000元整,分為27,7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整,皆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孝路182號。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設董事三至五人,監察人一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於六十一年八月廿四日訂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修訂。 (七)公告方式:傳輸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八)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股總額及條件如下: 1.現金股利:新台幣55,572,00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壹股分派現金新台幣2元。 2.盈餘轉增資: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5,572,000元,增資發行新股5,557,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壹股分派股 票股利新台幣2元,股票股利每仟股擬無償配發200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發行股數計33,343,200股,每股面額10 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333,432,000元整。 3.本次增資新股,本次增資配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以現金分派之,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5.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 知各股東。 6.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9月4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 規定,自民國99年8月31日起至99年9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 99年8月30日下午5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凡參加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 過戶手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99年10月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 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款處理費及支票處理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7.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三、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