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大台南區秘字第101411號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88,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 8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776號函 核准在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9月8日為增資基準日。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 1.以導管輸送石油氣供應家用及工商用燃料。 2.石油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供銷暨進口代銷事項。 3.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之經營。 (3)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營區育德街15號。 (4)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6)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增資前實收資本額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7)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8,500,000元,發行新股8,8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77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至 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588,500,000元, 分為58,8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9)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9月8日為增資基準日,自101年9月4日至101年9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101 年9月3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郵寄以郵戳 為憑)逕向本公司秘書室辦理過戶手續。 四、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永吉、周銀來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公告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