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5,882,500元發行普通股10,588,25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02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e603080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4.ez06010 交通標示工程業。 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f213090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9.除許可業務外,本公司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 額新台幣778,315,000元,分為77,831,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5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均得連選連任。 七、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588,250股,除保留15%計1,587,25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9,00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排除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全數提撥供上市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88,000,000元,分為88,8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畫概要: 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板新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2.詢價圈購: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十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預計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 99 年 9 月 6 日至 99 年 9 月 7 日。 2.詢價圈購: 99 年 8 月 30 日至 99 年 9 月 2 日。 3.公開申購: 99 年 8 月 31 日至 99 年 9 月 2 日。 4.詢圈繳款日: 99 年 9 月 7 日。 5.特定人繳款截止日: 99 年 9 月 8 日。 十三、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http://mops.tse.com.tw)查詢。 2.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預計於 99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臺灣證券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起上市買賣,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 付股票。本次未提供集保帳戶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 路17號3樓,電話:(02) 2381-6288)辦理。 3.本公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4.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