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友昱董座鍾國華判7年 |
2009/8/5 |
工商 |
興櫃記憶卡代工廠友昱科技公司,爆發董事長鍾國華掏空公 司資產2億1,023萬餘元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結,鍾國華觸犯證 交法使公司不利益罪及證交法加重侵占罪,法院將他判刑7年併科 罰金2,500萬元。台北地檢署是在去年3月7日偵結,將鍾國華等19人起訴,並 向法官具體求處鍾國華10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但法官審理後只認 定鍾國華涉及證交法的兩款罪名,因此判刑比檢方求處刑期略低。友昱爆發董事長掏空弊案時,引起社會注目的不僅是鍾國華 的犯罪行為,包括他與吳姓女藝人交往的同時,還與兩名涉嫌充 當他設立空殼公司,或洗錢帳戶人頭的妙齡女子劈腿,加上他坐 擁北市信義、松山區3棟市值共近兩億元的豪宅,代步工具是保 時捷cayennes休旅車和bmw760轎車,市價都約500萬元等有關 。不過,法院認為,鍾國華的特助張子茵、女友張子美、張庭 恩,以及蔡國隆、林玉田、鍾宏明等6人,雖被鍾利用為人頭戶, 但對不法案情事先並不知情,因此全都獲判無罪。同案被告劉錦賢等12人,分別被判處8月至2年不等徒刑,其 中除方卓杰未獲緩刑外,其餘都獲緩刑,但須向公庫支付50萬到 500萬不等款項。判決書指出,自94年10月間起,鍾國華陸續與中華開發、東 安、東元等創投公司接觸,佯稱友昱公司即將上櫃,獲利可期, 使這些創投公司經理人陸續購入290萬股友昱股票。鍾國華並保證收益,強調若股價下跌,將予買回或賠償,絕 無虧損風險。結果因誤信該公司提供不實財報、營運狀況而購買 股票的被害人,高達1,404人;另有中華開發工業、中華開發創業 、東安、東元、育成公司等創投公司及國外的拉菲亞、首席公司 被騙,造成4億3,713萬元損失。同時,鍾國華以人頭子公司虛偽交易,侵占公關股及員工認 股79萬8,000股,共掏空友昱資產2億1,023萬餘元。 【摘錄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