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20 2.公司名稱:諒山國際股份公司(以下簡稱諒山國際)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持股50.01%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50.01% 5.發生緣由:諒山國際及crow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ltd.(以下簡稱crown) 雙方決議在越南諒山省黃同鄉興建及經營國際級標準飯店。並附屬經營體育及遊戲娛 樂服務,其中飯店內3,000平方米以上之面積回租於諒山國際,以便諒山國際用於經 營依照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於2009年12月23日重新註冊簽發及2010年5月26日更換之 141032000181號《投資執照》的經營項目。本合營項目諒山國際業於民國99年9月20日 收到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核發之投資執照。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合營項目相關資料已於99年7月3日諒山國際董事會通過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核發之投資執照主要內容如下: 1.總投資金額為380,000,000,000越盾,折合約20,000,000美元,出資區分 a.諒山國際以代號”k/s.5 sao (“五星級酒店”) 飯店用地7,313㎡土地使用權價 值折算出資金額5,000,000美元,佔25%出資比例。 b.crown以現金出資15,000,000美元,佔75%出資比例。 2.投資案落實形式:依照雙方簽署之經營合作合約 3.利潤分配比例: a.自第一年起至 crown 全部回收出資金額年度之期間,盈餘或虧損分攤比例為: 諒山國際40%;crown 60%。 b.自crown 收回出資金額之年份起,盈餘或虧損分攤比例為:諒山國際60% ;crown 40%。 4.合約年限:自從核發投資執照之日起算43年。 5.項目進度 a.動工時間:2010年第四季。 b.完成並投入使用時間: 2013年第一季。 6.從投資執照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業主未落實投資者, 本投資執照將被吊銷。 二、諒山國際2010年5月26日更換之141032000181號《投資執照》的主要經營項目為: 飯店服務;高爾夫球場、僅供外籍人士博彩娛樂、商店出租、住房及別墅租售;古物 及文化品展示等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