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8/26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2/08/26董事會決議通過 (2)接受資金貸與之: 第一筆 (a)公司名稱:安順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屬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300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600000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869 (7)計息方式:資金貸與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 借款之平均利率。 (8)還款之條件:貸款期限1年借款人得隨時還款 (9)還款之日期:未定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0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增之資金貸與僅係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之 可貸出金額尚未動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