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1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7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3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一.開會日期:民國103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本公司b棟1樓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訂如下: 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375,00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0.25元,俟本次 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 五.停止過戶日:民國103年4月19日起至103年6月17日止。 六.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民國103年4月18日17時00分前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3.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 址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048125,持有未滿千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 法第26條之2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03年4月11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寄送本公司),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文件辦理提案手續 ,並述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管理部行政課。 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九.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