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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豪聯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0三年股東常會 |
2014/4/15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0三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開會日期: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三、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公開發行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2、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受理股東提案:(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2)受理提案期間:自103年4月28日起至103年5月7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5月7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提案處所:威豪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29號8樓之二。(4)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5、臨時動議:6、散會五、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三年五月二日至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5月1日前(適逢假日,現場過戶者請於民國103年04月30日星期三16:30前辦理)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其他應敘明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2.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29號8樓之2(財務部收)(電話:(02)2563-2520),並副知證基會。七、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