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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麗豐: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2013/11/5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公告序號:1主旨: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9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90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89,07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348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chlitina holding limited麗豐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所營業務之內容:美容產品與護理套組之研發、製造及銷售業務和特許經營美容連鎖加盟店之經營與推廣業務等。(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8,000,000元整,分為6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101年7月3日,最近一次修章日期102年4月8日。(七)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57,070,000元整,分為75,70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為8,90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89,070,000元。2.本次發行新股預計保留15%計1,336仟股予員工認購,故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計7,571仟股。3.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十)股款代收機構:1.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松山分行(十一)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永春分行(十二)主辦承銷機構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11月14日至102年11月19日(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11月22日(3)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1月15日至102年11月19日(4)公開申購扣繳日期:102年11月20日(5)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0日至102年11月22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5日(十四)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以無實體發行登錄及帳簿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票。三、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