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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碩資訊: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配息配股基準日 |
2014/6/12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配息配股基準日三、依據:102年度盈餘分配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200股及現金股利2000元並於103年5月9日董事常會授權董事長辦理本次分派相關時程。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422,507股,每股面額一○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50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6月27日至103年07月01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45,000,000股、金額: 4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27,112,535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7,112,535股、金額: 271,125,3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27,112,535股、金額: 271,125,3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中華民國82年1月8日訂定,修訂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5,422,507.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共計 5,422,507股,金額: 54,225,07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無。(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2.0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20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2.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2.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54,225,070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15,921,777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有不同,請說明:無*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27,112,535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股東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後不足部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5月09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25,350,420元, 32,535,042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7月01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6月25日(八)增資計劃/用途:不適用。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6月26日 16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 號 1 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3393089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6月26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 號 1 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6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1.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8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七、其他應公告事項: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 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八、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