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5月7日證櫃債字第10304001791號函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發行人: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97年6月30日。 (三)發行條件: 1.債券名稱: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七年度第三次金融債券 2.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陸億元整。 3.發行券別及金額:本債券分為甲券、乙券及丙券三種,甲券次順位金融債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億元整;乙券次順位金融債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參億元整;丙券次順位金融債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貳億元整。 4.票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期間:本債券於97年6月30日發行,甲券於99年6月30日到期,發行期限為二年;乙券於100年6月30日到期,發行期限為三年;丙券於103年6月30日到期,發行期限為六年。 6.票面利率:甲券票面利率為年利率2.90%;乙券票面利率為年利率3.10%; 丙券票面利率為年利率3.50%。。 7.計、付息方式:本債券自發行日起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act/act)。每張債券付息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不另計付利息。 8.還本方式:本債券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 9.還本付息代理銀行:本債券由本行營業部辦理本息兌領作業。並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債券持有人名冊及還本付息明細表作為辦理本息兌領作業之依據。 (四)櫃檯買賣終止日:本債券(丙券)於民國一0三年六月三十日到期,依規定並於次營業日終止櫃檯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