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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角國際:本公司一○二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2014/6/19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本公司一○二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三、依據:依公司法第165條及第273條規定、103年05月27日股東常會及103年06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6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853號函核淮在案。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7月04日至103年07月08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3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18,790,800股、金額: 187,908,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18,790,800股、金額: 187,908,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最後修訂日期:民國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修訂。(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4,697,700.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共計 4,697,700股,金額: 46,977,00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無(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2.5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25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3.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3.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56,372,400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4,039,269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18,790,800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5月27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234,885,000元, 23,488,500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7月08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7月02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7月03日 17時0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1628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7月03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7月0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七、其他應公告事項:1.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103年8月0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2.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八、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