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戶號51發言: 一○○年度盈餘分派表中之股東紅利(股票16,529,180元及現金1,838,036元)總金額為 新台幣18,367,216元,占分派比例94%,依公司章程規定倒推計算之盈餘分派之總金額 為新台幣19,539,592元。依公司章程規定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占盈餘分派 之總金額比例各為3% (依19,539,592元*3%=586,188元),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金額是否應分別修正為586,188元? 處理意見: 主席請公司財務長回覆: 依股東戶號51發言建議,原一○○年度盈餘分派表中,員工紅利與董監事酬勞之金額 應修改為新台幣586,188元,其餘提撥及分配數均無誤,並請簽證會計師表示意見。 會計師回覆: 依上述股東及公司財務長之說明,本會計師覆核計算之後,原一○○年度盈餘分派表 中,員工紅利與董監事酬勞之金額應修改為新台幣586,188元,其餘提撥及分配數均無 誤,本會計師同意股東戶號51發言之建議。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三)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盈餘轉增資案。 四、臨時動議:無。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