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5/31 2.公司名稱:波若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更正100年度單一財務報表:本公司以出售材料方式予關係人加工之 期末存貨計算有誤,而更正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但不影 響本期淨利。 <1>資產負債表(p5):存貨117,433更正為133,529、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 投資555,406更正為556,564、應付帳款-關係人50,460更正為67,703。 <2>損益表(p7):銷貨成本1,168,455更正為1,169,613、採權益法認列之 投資收益144,760更正為145,918。 <3>現金流量表(p9):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144,760更正為-145,918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2,727更正為3,885、應付帳款-關係人27,189更正 為44,433。 <4>本公司以出售材料方式予關係人加工之期末存貨計算有誤,而修改財 報附註存貨(p14)、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p14)、關係人交易-應付帳 款(p27)及附註十一(一)3.、7.(p30)、附註十一(二)1、8(p31、p33)。 <5>更正員工認股權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為1,940股,誤植為235仟股 (p18)。 <6>更正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中業務執行費用、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分 別為$180及$3,484,分別誤植為$30及$1,484。(p25)4.更正關係人-進貨 佔本公司進貨金額百分比100年及99年分別為53%及50%,均誤植為100% (p23及p30)。 <7>更正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重大交易-進貨佔本公司進貨百分比,100年及 99年分別為67%及68%,均誤植為100%(p35)。 二、更正10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1>本公司以出售材料方式予關係人加工之期末存貨計算有誤,而修改財 報附註p29、30、32及35頁及附註十一(一)3.、7.(p29)、附註十一(二)1 、8(p30、32)、附註十一(四)(p35)。 <2>更正員工認股權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為1,940股,誤植為235仟股 (p20)。 <3>更正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中業務執行費用、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分 別為$180及$3,484,分別誤植為$30及$1,484(p25)。 更正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重大交易-進貨佔本公司進貨百分比,100年及99 年分別為67%及68%,均誤植為100%(p33)。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新申報100年財務報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