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李柏宏董事 (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負責人) (2)曾政富董事(蘇州北儒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黃導陽董事(北儒精密(股)公司副總經理) (4)glory sunshine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leung tsz chung 董事(glory sunshine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 (5)杜建益董事(鋅洲光電(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6)劉致良獨立董事(億陽集團(股)融投資部副總經理) (7)陳永昌獨立董事(永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郡科技(股)公司董事、慧友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 晟德大藥廠(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北儒精密(股)公司薪酬委 員、燦星國際旅行社薪酬委員、高林實業(股)公司薪酬委員、誠創科 技(股)公司薪酬委員、華祺工業(股)公司薪酬委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經本公司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劉致良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億陽集團(股)融投資部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區北京市海淀區杏石路99號a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投資、控股經營、貿易。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