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80,000,000~88,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0~22元,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及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10%之股份計400,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用於償還債務或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計劃項目、募集金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 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