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120,0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07月20日 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5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陳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8月16日中商字第101001898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600,000,000元。 2.本次增資發行股票: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20,000,000元。 3.增資後股票總數:普通股7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720,000,000元。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自101年08月24日(星期五)起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 四、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電話:02-3 3930898)。 五、前項增資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將於101年08月24日劃撥各股東指定之集保帳 戶, 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請各股東於該日持集保存摺至開戶券商登摺確認即可。 六、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101年8月24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 發放。 七、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