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案。 (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案。 (4)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2年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課 (新竹科學工業 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2年4月17日起至102年4月27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27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上述事宜若遇必要需修訂時,擬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