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約在25至30元間。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 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百分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 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未來如 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