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29 5.最後過戶日:102/08/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02/09/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本公司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83,250,0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1.5元。 二、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配發對象,分派金額至元為止。 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採匯撥方式,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郵寄各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