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1款 1.公司名稱:宏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02/08/06 3.退票之往來銀行:玉山銀行竹北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協調中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8.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本公司與供應商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2/01/16簽訂貨品清償協議書,約定本公司 提供35萬個tv tuner半成品(102/02/04已全數移至東莞昆盈工廠點收),作為債務之清 償並協助處理該產品銷售來抵償積欠之貨款,並於102/02/06開立等值台幣本票18張, 總金額壹億捌仟萬元作為保證。目前本公司已向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 申請企業紓困協助,對於昆盈企業之欠款,協商以上述貨品之銷售來逐步清償,豈料 昆盈企業針對本公司所提還款計畫清償進度未能達其要求,即持102/4/30到期之保證票 據1張,金額合計新台幣壹仟萬元至銀行提示兌現,造成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