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9/0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1/11/26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 需求,以不超過四仟萬股額度內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本公司分別於101年12月19日及102年1月7日募集完成第一次及第二次私募普通股, 總計發行普通股25,000仟股,募得資金新台幣四億元,目前經考量公司需求及市場狀況 後,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