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25 2.公司名稱:丹特仕牙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一)依據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二)於民國102年9月25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百丹特生醫股份有 限公司簡易合併案。 合併後以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消滅 公司之權利義務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貴債權人若有異議 ,請於公告日起三十一日以內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提出之異議恕不受理。 (三)特此公告。 丹特仕牙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廖雪瑤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何仁里文心路三段155之1號5樓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