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富味鄉 (1260) 今日發出重大訊息表示,新北市衛生局認定公司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鍰800萬元,並下架回收標示不實之油品。 富味鄉表示,新北市衛生局依據衛生福利部函,認定富味鄉油品有摻偽假冒之情事,依公司100及101年財務所載所得淨利、102年以101年所得淨利5/6估算所得利益,處罰並追繳不法利得4.6億元。另外,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公司及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而諭知起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3億50萬8378元。 富味鄉表示,統計自10月25日~10月31日止,已回收標示不實之油品共約473公噸,金額約3578.6萬元,公司所提撥5000萬元退貨保證金,足以支應陸續回收之油品款項。 富味鄉指出,10月及9月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單家)自結營收分別為1.01億元及1.49億元,合併營收將於10日以前公告上傳。另外,因彰化地檢署為扣押公司五股土地及建物暨芳苑土地及建物,且礙於衛生局4.6億罰緩及彰化地檢署新台幣3.5億元之起訴一案,銀行已暫時收回公司融資額度。惟經公司評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尚無營運資金短絀之疑慮,公司亦積極與銀行團協商,盼可繼續動用可用融資額度或展延即將到期之銀行借款,以舒緩資金壓力。 富味鄉指出,新北市衛生局之裁罰,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且所得利益計算恐有誤,公司將據理力爭,循求法律途徑救濟,於限期內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以維公司權益。此外,彰化地檢署之起訴書所載「犯罪所得3億50萬8378元」並未考慮營運成本,與事實有所出入,且本案係單純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是同時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尚有爭議,公司已委託律師辦理。(編輯整理:李慧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