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2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基於整體經營發展規劃及組織調整之考量, 為節省經營成本提升營運效益。 依據102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請撤銷興櫃 市場掛牌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預計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興櫃買賣 中心公告次日起15天。 4.其它應敘明事項: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現階段公司整體經營規劃之考量, 本公司將調整營運規則及經營體質,俟有所成效後再重啟掛牌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