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8 2.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03年3月1日起,將股務代理作業委由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凡本公司股東自103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 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台北市重慶 南路一段2號5樓,或郵寄至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電話:(02)2389299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