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洹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採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2/04~104/12/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共同開發醣晶片癌症診斷試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共同開發所產出之所有智慧財產皆歸屬本公司所有。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展業務項目,加強投資深度。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擴展業務項目,開發醣晶片癌症診斷試劑,挹注未來公司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