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2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近日媒體報導本公司與kncminer ab.公司合作生產比特幣挖礦機, 本公司澄清並非與kncminer ab.公司簽約,本公司係於102年7月與另一歐洲 代理商簽訂合約,提供其晶片設計及生產服務,此晶片係比特幣資料挖礦 (bitcoin data mining)晶片,終端應用於kncminer ab公司生產之比特幣 挖礦機(型號jupiter)。 本公司102年截至11月止認列該專案之晶片設計收入及晶片量產收入共計約 新台幣122,422仟元,佔公司整體營收之5.71%,該專案晶片設計服務業於 102年9月完成,晶片設計收入已全數認列完畢。有關本公司訊息,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