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08月30日、102年10月3日及102年10月21日董事會通過,擬辦理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9468號及102年10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69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2年12月23日中商字第1020031154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0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055,000,000元。2、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3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0元。3、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3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355,000,000元。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民國103年1月17日(星期五)發放,增資新股係以無實體發行,不印製股票,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至證券經紀商開戶,再持本公司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通知書,蓋妥原留印鑑及集保帳簿之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匯撥。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