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5/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業經103年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可分配 盈餘新台幣392,525,595元,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3.07元;另提撥法定盈餘 公積新台幣54,979,155元,股東每股可配發返還金額為0.43元,合計每股可配發現金 新台幣3.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5/29 5.最後過戶日:103/05/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3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04 8.除權(息)基準日:103/06/0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為103年6月13日,屆時將另行發函通知各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