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6/12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260,000,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5元(總金額為新台幣325,000,000元)。
4.變更原因:經股東建議,主席提修正案並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依修正案通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