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10/7至民國103/10/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將透過arlitech corp.間接投資蘇州今亞中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蘇州今亞中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23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1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銷售電感及保險絲。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2,846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損失人民幣2,436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23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蘇州今亞中電子貿易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股100% 之孫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 年10 月07 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3 年10 月 07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6,318仟元(匯率以30.43計,合新台幣192,257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4.3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42.0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7.07%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5,318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6.25%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5.3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6.4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0年:虧損新台幣29,824仟元 101年:虧損新台幣15,621仟元 102年:虧損新台幣1,454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