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48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3年07月23日至103年10月22日止。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6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8元至28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自103年10月13日至103年10月17日止。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35,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629,090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9.47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195,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46%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興櫃成交量因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