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12/3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09/29 3.變動原因:本公司原於103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500,000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8563號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並於103年10月2日收到函文,因本公司股價低於認購價,恐無法順利募 集完成,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擬調整延長募集期間。 變更前後之說明如下: (1)原募集期間應自103年10月2日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三個月內募集完成,為能完成此 次資金募集,擬一併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繳款期限三個月。 (2)增資計劃資金用途、認購股數及認購價格維持不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影響。 6.預計完成日期:104/4/1。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充實營運資金。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9月29日金管證發 字第1030038563號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3年12月24日,為因應特定人 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 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4年1月17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 維持不變。 三、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將另訂相關補償方案另行公告,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