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2/0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09/29 3.變動原因:本公司原於103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500,000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8563號函核 准申報生效在案及103年12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3773號函核准延長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 月在案。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劇烈變化,造成股市行情不佳,本公司股價低於認購價 ,恐無法順利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擬調整 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變更前後之說明如下: (1)原發行新股由5,500,000股調整為1,250,000股,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9,375,000元 。 (2)原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825,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 % 計4,675,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 股認購141.86股。變更為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87,500股由員工認購 外,其餘85 %計1,062,5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 份比例,每仟股認購32.24股。 (3)增資計劃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維持不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影響。 6.預計完成日期:104/3/6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充實營運資金。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現金增資變更案如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將按新認股比率退 還股款,並另訂相關補償方案公告之。 二、後續相關事宜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依規定全權處理及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