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09
2.發生緣由:原公告內容屬『未沖銷契約』分類項下『契約總金額』之遠期契約數
(新台幣仟元,以下同)誤植為7,063,實際金額應更正為0;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
『契約總金額』之遠期契約數誤植為11,453,實際金額應更正為18,515。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相關申報數據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申報時數字誤植,不影響實際會計損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