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 1.董事會決議合併日期:103/08/06 2.董事會決議撤銷合併日期:104/08/04 3.撤銷合併緣由: 本公司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8月6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進行合併並簽署合併契約書,雙方股東臨時會並於103年9月24日同意進行合併。惟因環境變動,致雙方無法於合併契約書之有效期間內(104年8月5日止)完成合併,為避免時間延宕影響雙方對整體產業之佈局與損及股東權益,經雙方合意於104年8月4日董事會決議終止合併案之進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