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5 2.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4年8月25日接獲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開收 購人」)通知,截至104年8月25日本公司股東累計應賣股數為25,968,490股,已超 過預定最低收購數量23,300,000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公開收購尚未截止,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至 104年9月23日下午3點30分。提醒欲參與應賣之本公司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 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 (2)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 詢專線:(02)2389-2999(股務代理部),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 http://www.kgieworld.com.tw/。 (3)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 收購人依法令公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 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 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 屆滿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股份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