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得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依法向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1/02 2.公司名稱:豐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11月0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得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得榮公司)合併案,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得榮公司為消滅公司, 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6年11月30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得榮公司之一切資產、 負債及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第二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 (2)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於106年11月02日至106年12 月06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 為台南市新市區國際路17號4樓之2)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