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5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71,712,000元, 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171,2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37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另提撥新台幣9,253,162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196936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d01030汽車零組件製造業。 二、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 三、i501010產品設計業。 四、f114030汽機車零組件配備批發業。 五、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六、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七、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八、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九、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f113020電器批發業。 十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十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四、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八德路四段768巷9號2f之1。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章程訂立日期: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九日;最後修訂日期:一o一年五月十五日修訂。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474,725,610元,分為47,472,5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71,712,000元,發行新股7,171,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按除權停止過戶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不包含庫藏股486,94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 152.625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並至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46,437,610元,分為54,643,7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十二)茲訂101年6月24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止停止股票轉讓之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過戶者以6月19日郵戳為憑。 (十三)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電話:(02)25635711 參、分派現金股利: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9,253,162元,業經101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登記之原股東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196936元。茲訂101年6月24日為除息基準日,本次現金股利俟發放日期確定後,再另行公告。 肆、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陸、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