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本公司於101年03月0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8日金管證發第1010018113號函核淮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高功率led晶粒 2.高功率led封裝成品 3.白光背光光源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一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民國94年08月27日訂立,民國100年06月21日第9次修正。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1,689,933,9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68,993,395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計發行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五計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1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於停止過戶日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數,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元,每仟股得認購102.10615261股。 (4)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889,933,950元,分為188,993,3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彰化銀行西屯分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臺灣銀行健行分行。 十四、股款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1年06月19日至101年07月03日。 參、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