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7 2.減資基準日:101/07/0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08/2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1,0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100,000,000股(普通股84,083,447,私募普通股15,916,553股),每股面額10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7990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董事會訂於101年7月4日為減資基準日,本公司減資後之變更登記預計將於 7月底完成,本公司董事會擬暫訂定101年8月28日為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依 法自101年8月24日至9月2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日。 (3)有關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未來如因變更登記事宜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 事長另行核准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