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23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 二、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44,600,000元,分為84,460,000股。 為改善財務結構,擬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504,609,710元,計銷除50,460,971股彌 補虧損,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不變,每股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減至 339,990,290元,分為33,999,029股。 三、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原持股比例減少(計算至股為 止),每仟股減少597.45407股,減資比率為59.745407%。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 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之。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 四、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相關事 宜。 五、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法令修正、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 讓員工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率因此發 生變動時,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