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3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有之曾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02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2581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280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301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4301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曾孫公司應收帳款融資額度背書保證到期註銷 (1)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有之曾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02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301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300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601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601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曾孫公司應收帳款融資額度續約提供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有之曾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02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601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9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595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595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曾孫公司融資額度續約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85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11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曾孫公司償還背書保證之融資款 (2)日期: 第一筆:註銷背書保證人民幣1,750萬元 第二筆:2013年8月 第三筆:2015年8月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0093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6075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0.0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6.9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正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規定背書保證額度 一、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二、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逾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三、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除上述限額規定外, 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 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