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1/10/31 2.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之額度、原資金貸與 之金額、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及原因: 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quick prosper inc.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資金貸與之額度(仟元):107,286 原資金貸與之金額:0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32,344仟元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逾期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款項 轉列資金貸與他人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 (1)內容:無 (2)價值:0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05 5.計息方式:1.75%年底計息一次 6.還款之條件或日期:依營運狀況,可隨時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2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 總額之比率:237.27%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背書保證餘額: 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32,344(仟元) 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0(仟元)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美金對台幣匯率29.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