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31 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800,000,000元,已於102年1月31日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竹南分行。 (3)增資基準日:102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