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31,664,7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光學膜(optical films)>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3年7月6日,第9次修正於99年6月23日。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384,255,290元,分為38,425,5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64,7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 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316,648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849,823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74.16483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待董事會決議之。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待董事會決議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15,920,000元,分為41,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 (十二)存儲款項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 (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 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 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待確定後再公告。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